跑了三個小時,肌肉當然會有點酸痛,但是身體是興奮的;再跑多幾個小時下去還是沒什麼問題。但是休息一天之後第二天起床,這時興奮感已經退去,才會真正感到身體的疲憊和肌肉的酸痛;這個時候再出門練跑就需要更多的毅力了。
然而很多人說,加上我自己的體驗証實,這樣的跑法所得的進步會更大。我近幾個月開始採用這種練法:週六去跑個四小時(一天要抽出更多時間也很難),第二天週日再去跑個兩小時。
剛開始這種訓練法時,第二天連邁出門口都要很大的決心,開始跑上坡的時候都會痛到流汗。注意,不是跑到身體熱流汗而是純粹因為痛。幾個禮拜後到現在第二天的跑山和正常跑時差不了太多。開始這種練法之後首次感到得益的就是Steep Ravine賽的七小時多跑完的馬拉松;真的跑到七個小後身體和腿都還不至於會撐不下去。要是在以前第六個小時就不行了。
上週在跑Sunol的途中碰到一位白髮老跑者David, 他也是告訴我要back to back的練跑。在目前一天要抽出六個小時來練跑是很困難的狀況(誰不是?)。只有這種方法能達到同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