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9, 2009

起床出門跑步去(賽前最後長練)

身為人,我們常要鞭策自己去作一些不願意做的事情.你可以想像到的是:跑馬拉松一定要能夠有足夠的決心與毅力,而且必須要咬緊牙關苦練.在我們付出代價,讓跑步重新成為我們身體的一部份之後,跑步就成了一種嗜好,有時不跑還不舒服. 身體變強了以後,練跑也不再是那麼的難受了;甚至是一種享受. 是啊,當天氣好,時間充裕時,換上跑鞋到自己喜歡的小徑上去跑上兩三個小時卻對我來說的確是一件心況神怡的事.你可以把所有的煩惱暫時拋開一旁,盡情的流汗,感受只有你自己和天地共處的那種感覺真是一種享受.

但在跑步並不是永遠是浪漫的.大冬天的早晨,外面溫度只有10度還刮著大風,身體還有點微恙的情況下,那些對運動跑步浪漫的感覺不知道都縮到那裡去了?也許你今天一天中就只能抽出這個時段來練跑,也許你有著要比賽的壓力;無論如何,光是愛好不夠了,現在還要加上自律和責任感. 你必須出門在這個天還沒有完全亮的時候去跑步,而且還要跑得夠賣力.這就是我今天早上的景況.

這個時候,所有可以想得到的藉口都會跑出來.像是喉嚨還有痰,腳和膝蓋還有點點痛,但是我也知道一但開跑,所有的問題都慢慢的消失.相信我,我已經有過這樣的經驗許多次.腳痛嗎?真的跑一跑就越來越輕鬆.感冒嗎?冷嗎?也許有點累?但身體會越跑越熱,越跑越輕鬆. 流了一身汗跑完了之後,其實感冒也就會好了.有了一次又一次這樣的經驗以後,也就有了信心. 那些軟弱的藉口也就更不會影響我了.

所以今天早上,外頭刮著10度C的寒風.我多做了幾分鐘的暖身,還是踏出戶外去跑我馬賽前一週最後一次長練(說是長練,但是因為赛前減量跑的緣故,今天只跑二分之一的量,就是8哩). 因為身體還有小恙,所以並沒有全力跑,再加上停下來喝水兩次, 8哩跑了一小時10分, 配速是8分45秒/哩. 又一次打敗懶惰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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